Tuesday, September 27, 2011

La Solitude

 「每個人都在說,卻沒有人在聽。」《孤獨六講》
"Everybody is talking, but nobody is listening."
《Tout le monde parle, mais personne n'écoute.》


        Bonjour Solitude.

        有人說,在擠滿人群的地方才更感覺自己的孤獨。或許恰是我之所以酷愛寧靜的山邊海邊河濱橋上的主要原因;至少孤獨在那裡,完整、寧靜、療癒。比較下摩肩接踵的孤獨只是搔起心底的惶然不安,看天地無語。

        深夜google「動物性感傷」。偶然尋到這些多年前曾看過的熟悉字句,出自蔣勳的《孤獨六講》。返回房間翻出書架上仍簇新的書本,急切的查找「語言孤獨」。

        孤獨啊……。

        「有時候,你其實不是想問什麼,而是要
           打破一種孤獨感或是冷漠。」

        動物性感傷,我習慣稱之為「淡淡的惆悵」。不見得是要在做愛或性高潮之後,事實上生活中有太多絢爛後的短暫空虛時刻。與朋友的暢談、熱鬧不已的同學會,甚至是一場耗費心血的表演,讓人在萬籟俱寂的深夜感到空虛寂寞,感傷。那樣的全然死寂令人不由得慌張起來,雖然知道都會過去,知道忍一忍就好了。而內心深處也知道,沒有孤獨是不行的,否則將窒息而死。

        因為,怎麼能少了與自己對話的時刻?

        孤獨的開頭總是難受,所以問了其實不想問的問題,只是想打破一種孤獨感──或是冷漠(或者稱之為尷尬,但理性上竊以為是不必要的)。然而在孤獨像夜晚般溫暖的罩上後,卻太容易令人沉溺其中;終於在說也在聽,終於成為完全。不斷噴射揮發的心緒終於沉寂,終於溫柔的羞怯的開放了一點,向著自己。所以Wales 灘上的那隻身的旅人,又低頭看著自己的腳步在想些什麼?我也曾是孤獨的旅人,難受也自由。


孤獨之二/堅強

        「當我跟你說我不夠堅強時,就正顯示出我的不堅強了;如果我很堅強,我只要把自己不堅強的脆弱感覺嚥下就好。」

        關於堅強不堅強與話語間的關係,總是令我想起 Maupassant(莫泊桑,他在我心裡就叫 Maupassant,即使這個羅馬字令讀者不悅也沒有關係)。並不是說我讀到 Maupassant 的作品對這個議題有任何闡釋,而是我總想起關於法國作家與俄國作家的對比。講義上一溜溜的文字高聲叫喊自己的主張:法國文學總是帶著冷眼看著世界的悲慘與荒謬,即使洞悉人生的悲劇,也是帶著一抹冷笑描摹。俄國文學相對較為樂觀,即使是看見世界的悲慘,也在最後給了讀者一點希望。而我總想起 Maupassant 的《 Les Bijoux》,那無可奈何耗費人生在一個粗心的玩笑上,卻再也無法挽回什麼的,靜默。而執筆的作者彷彿露出一抹不帶任何感情的冷笑,C'est la vie.

        Oui, c'est la vie.

        記得在某處看過,享受人生的美好卻用"C'est la vie"是種誤用,我倒覺得大家戲謔的說「這就是人參啊」的態度可能更加接近。或許在地鐵無限期誤點、火車無理取鬧的說很抱歉只開到本站為止之外,如蚌殼忍耐著包覆沙粒的接受這個世界,才是最真實最冷然又最豁達的 c'est la vie 吧。畢竟我從不相信有誰可以對人生真正豁達。


        孤獨/Soliloquy 之三

        Friedrich Wilhelm Nietzsche.

        我知道相信尼采是痛苦的,但我無法控制的選擇痛苦。清醒的痛苦。如果你知道有件事是對的,是真的,但也知道相信這個事實將讓你痛苦,你信不信?我信,因為我別無他法。眼看有其他幸福或和樂融融的溫暖,我卻知道自己無緣享有。原因無他,不是我坐懷不亂,不是我能抗拒誘惑(事實上也不算是誘惑),而是我沒辦法不相信真實。Nietzsche的存在彷彿蚌殼裡的砂礫,提醒我這清醒痛苦的存在;而儘管戒慎恐懼,仍只能看著自己一步一步走上尼采的後塵──很可能不會有他的成就,而只有他的後塵。

        不是發瘋,而是毀滅。光明致死。

        「尼采卻走了一條和歌德相反的路。24 歲時,尼采已經是巴塞爾大學語文學正教授,他的同事都是五六十歲的老學者,他極度嚴格、冷靜,目光完全投向歷史。27 歲時寫《悲劇的誕生》,對當代的熱愛和藝術的激情開始點燃。30 歲時毅然辭去語文學教授之職,投向新的未來。而 30 歲,正是歌德任樞密大臣,康德、席勒任教授的年紀。36 歲時,尼采成了非道德主義者、懷疑論者、詩人、音樂家,比他年輕時代更年輕,完全成為彼岸的、未來者的同伴。他風馳電掣般從所有人、所有現象旁掠過,他在不間斷的自我消耗中焚毀自己,他的路就是一簇火焰。」

        雖然不願意,但我覺得自己的靈魂底端有叛逆的基因。小時候我很乖很靜,大人很喜歡,我愛看書,半夜不哭不起來喝奶,小學一年級就可以窩在房裡摺一早上的紙盒子,很快的寫完功課,self-disciplined. 然而現在卻開始選險路走,無論是關於智識、哲學、靈魂,或者人生。這麼說不代表我會寫出《查拉圖斯特拉如是說》,而是覺得我會毀滅。毀滅啊。孤獨的毀滅。沒有人會願意一起燒死在光明裡,n'est-ce pas ?

        深夜這麼想的自己感到全然的孤獨。談不上害怕,只是孤獨。太習慣與這樣殘酷的真實對話,反而出奇冷靜。

        喀答。

        方才在《孤獨六講》中找到遺失多年、一直以為隨著歸還圖書館書籍「送出」的《夜巡者》書籤。我沒讀過維基揚年科的《夜巡者》,不過單憑這三個字,正好配著逡巡夜裡的孤獨吧。



        「我試圖用各種語言與人溝通,但我也同時知道,語言的終極只是更大的孤獨。」
        "I try to communicate with people with various words/languages, yet meanwhile I know that the ultimacy of language is greater solitude.
        《J'essaye de communiquer par la langue, mais en même temps je sais aussi que l'extrême de la langue est la solitude même plus grande.》
  

Tuesday, September 20, 2011

交叉點


        前些天看卡通版的交響情人夢,在一個片段野田惠的腦中出現了「人生的交叉點」的漢字。不知為何,這張義大利一座特別教堂的相片,不斷浮現在腦海中。或許是因為兩座雙生子似的教堂,卻劃出了三條道路吧。老是想起站在那個廣場上什麼也沒想就拍下這張照片的自己,而今也站在交叉點上,天光眩目(一如此照片曝光過度),眼裡有光明有陰影,卻不知往哪走。

        終於還是忍不住跟朋友討論了深深纏繞在心裡的問題。我稱他為哲學問題,我的哲學問題,不是因為他真的是哲學問題,而是因為我不帶情緒──儘管有時我會自問,我是不是乾脆就承認自己不相信人性就好了?可是有個強大而理性的聲音卻壓過一切說,並非如此,我很認真的思考這個激進的問題。

        不是說我就決定了,可是在某些時刻,我突然可以理解某些從前不以為然的論點。人在世上如此孤獨,毫無選擇,天下沒有不散的筵席,只是有些筵席吃得比較久。這是大家很早就明白的道理,然而我想大部分人選擇忽視他,畢竟這樣比較輕鬆──包括我。我絕不以受害者自居,有時縱然真的傷心,錯的也可能是自己;對錯是理性層次,跟情緒上的低落無甚關連,就如我七歲時便知道,先哭的同學其實錯了,只是老師卻罵了沒哭的同學。如此也許能朝所謂「公平」再更靠近一點,我難過,不過或許是我錯了,我也不是受害者。但就整個人生而言,你可能仍然幫了我一個大忙(就算是最後一個,我也希望自己還有機會幫你的忙),我從未如此清醒的思考這個危險的問題。今天見了___,他以及我自己都一如往昔(無法克制,實在想像不出要如何在他明亮的笑容面前假裝,我甚至不知道是因為自己太信任他,還是他本身是個令人不由得信任的人),談笑,看他著迷的談著我們都懷著熱情的這些那些,我遲疑了。

        昨日坐車上課,左彎右拐的公車適合思考。Berry的《Demain》,他好久以前脫口而出的那句深深印在我心中的勸告,一前一後如潮水般襲來──瞬間我仍鼻酸,仍感到眼眶沾了點水氣。我還是捨不得那些在心中如此重要的人們,還是想毫無保留的與他(們)分享一切。有時候我甚至覺得相不相信都只是我心中盤桓的問題罷了,而我站在這個赫然有三條岔路的廣場上時,卻遲疑了。原本毅然決然,卻又軟化了。我可以很冷漠,然而想到他真誠的笑,卻覺得對不起這樣真誠的他以及所有其他人。我不希望所謂「長大」或「勇敢」只是決定關起門來,否則稱之為「哲學問題」為免侮辱「哲學」二字。這樣難解的困境該如何是好?我不急,卻也急,彷彿有著什麼拉扯我,要我早些決定。獨善其身?我做得到嗎?又應該要做嗎?我要在人前當座微笑凝結的雪花石膏像,還是有眼淚有絕望的凡人?

        Je ne sais pas, 人生的交叉點。

        在某些危墜的時刻,我深切感受到,他作為我生命中的光點這件事,不是我的幻想或美化他的結果;在所有一切的過去、情感與信任之外,他只是純然的希望。只要還有一點希望的張力,頭頂上這緊繃的世界就能再繼續存留一會兒。至少,我是這麼想的。MERCI POUR TOUS.

        A bientôt.

Friday, September 9, 2011

Amsterdam: 浮華世界(下)

Zaanse Schans, the Netherlands.
        這篇的標題實在不該用「浮華世界」。在小花的推薦下,我們搭乘火車來到「風車村」,Zaanse Schans。後來碰到許多曾去過荷蘭的人,常說這裡相當觀光,可是那又怎麼樣呢?也許是時節的緣故,遊人稀稀落落,比起阿姆斯特丹反而多了幾分優閒的情致。前一天在旅館查了資訊,依照指示搭火車來到這個郊區小鎮。

荷蘭火車車廂內部。
途中的一個繽紛的車站。
        事實上我們在 centraal station 因為等很久的早餐,只好飛奔趕車。而Sarah手中那杯熱騰騰的咖啡(窗邊那杯)竟然完全沒灑出來,他的平衡感實在太好了。究竟搭了多久的車我不太記得,但可見沒久到讓我抱怨。唯一辛苦的,大概是要非常注意那串如亂碼般的荷蘭文站名。下車時發現是個小小的火車站,相當乾淨。鐵道總予我一種遠走高飛的淡淡愁情。


        微雨濕涼十一月的荷蘭,這天帶著些許陰鬱。這寧靜的小村簡直不像有人居住,筆直的道路不時有汽車呼嘯而過,只遠處有位腳踏車騎士漸漸走遠。走進一處住宅區的入口,出現了一個奇特的裝置,我們認真的研究了一下,發現是免費的地圖,只要(用力的)轉動把手地圖便會掉下來。缺乏方向感如我,暗暗鬆了口氣,接下來應該只要照著指示走即可。不過我有點不明白,為什麼這個裝置如此之大?

深秋的荷蘭。
奇怪的圓筒狀裝置。要相當的力氣才能得到一份地圖,不過對背包客而言,免費才是最重要的。當然啦,上面有英文說明。
        穿過「住宅區」,空氣中突然飄著一股奇怪的味道,有些窒熱,時濃時淡,帶著一股化學可可味。一開始聞到疑似巧克力的味道還很開心,不一會兒開始覺得噁心;真不知道附近居民是怎麼過的。又或者如入鮑魚之肆,久而不聞其臭?

坦白說,是看到這個招牌才確定是可可味。
        看到第一座風車時相當興奮的拍照,不過說實話,我不覺得這座風車很美。可能只可遠觀不可褻玩焉?風車就該是在遠遠的水濱轉呀轉的,才能顯出他的靜好。

記得他有個名字,安娜什麼的。我真是不用功的旅人哪。

        終於有個告示牌出現,Zaanse Schans。由於我未曾學過德語或荷語,總覺得sch或aa這種組合陌生的令我退卻。不過無論我如何失去理性的害怕作一個文盲,人家總是(至少表面上一定是)歡迎我們。

「風車村」Zaanse Schans,這才是他真正的名字。下面是荷英對照的「歡迎」。
相當可愛的……牧羊犬?
就算是人工的、觀光的村莊我也接受了,至少荷蘭人很用心的放養了很多動物。
似乎是牛。剛剛看還以為是稻草捲。

下午的咖啡座。
酷愛林蔭小徑,可惜台灣不多。
        從英國曼徹斯特,工業革命的發源地,來到低地國荷蘭的我們,下榻在阿姆斯特丹。或許是在城市中待得太久,Sarah 和我一致覺得,這開闊悠閒的風車村令人心曠神怡。我對草地、枯樹、秋葉的著迷,使我不致後悔。記得那是有風的一天,我們在其中隨意閒逛,有小溝小橋,綠意盎然,也有人牽著狗散步。在金色葉子下喝咖啡,再愜意也不過。突然我們發現,就在草原的中間,有幢賣乳酪的小屋。很可惜沒能趕上導覽,不過看得出為了觀光,連乳酪小屋都規劃得相當完善。

黃色圓餅狀的都是乳酪!天哪!
攪拌機之類的。
相當討喜的包裝。
        觀光歸觀光,乳酪小屋裡賣的乳酪還是很不錯的。我買了煙燻乳酪,殊不知我最愛的其實是上圖中綠色包裝的綠色乳酪。綠色的外表有點嚇人,但我一向是對愈奇怪的東西愈有興趣,很開心的試了,才發現是青醬口味。花了一點唇舌說服有點遲疑的 Sarah 一試,他也驚奇的說,相當好吃。詢問小姐確定可以帶回英國後,買了煙燻乳酪,其中我和 Sarah 合買一條煙燻乳酪準備當拜訪在比利時的朋友的伴手禮。同時間有一旁若無人、大聲嚷嚷的中國旅行團,很嗆的要領隊替他們像售貨小姐殺價。售貨小姐一臉無奈,不知道最後殺成了沒。

        在乳酪店又一起喝了奶昔,發現在那裡耗了太久。準備踏上返回阿姆斯特丹的歸途。路上經過一座橋,竟恰巧碰見橋為了讓一艘船通行而打開。在橋上行走時,後方一群荷蘭小學生貌似校外教學,其中有幾人紛紛向我們大聲說「你好」,表情正經。也許因為只是孩子(還是老師帶隊的孩子),我並不覺得受到威脅(在阿姆斯特丹有人說你好搭訕,但很明顯圖謀不軌),反而覺得他們的大方很值得學習。

打開的橋。路燈相當有設計感。
回到 Centraal Station。歐洲火車站的典型樣貌,有時甚至令我想起 Musée d'Orsay。
        回到阿姆斯特丹後,大約下午四點。我們臨時起意又去了 Sex Museum,內部照片還是不要附了吧,想長知識可以去,我是不介意看那些展品跟照片啦。

Sex Museum 就在市中心。阿姆斯特丹其實不大,相對容易掌握。
          晚餐吃了十鎊的特餐,不是特別美味,不過也不到要批評的地步。回旅館的路上,又在 coffee shop 買了 space cake,因為擔心作用太強決定一人分一半。但也許體質不同,又或許我神經大條,總之我配著5%的伏特加調酒吃下肚,什麼反應也沒有;Sarah 卻吃了一點就覺得頭暈,但也不清楚是不是肇因於這小小的蛋糕。總之對我而言是個「吃了有草味的蛋糕」的體驗,對他則是「不舒服又討厭大麻味」的經驗,請大家各自斟酌吧。相當充實的一天。

牛排、薯條及沙拉。
陪伴我們浪跡阿姆斯特丹的地圖。
大麻蛋糕附食用說明。